个人简介
康有为,生于专制官僚家庭,祖父康赞修是道光年间的举人,父亲康达初做过江西补用知县。康有为自幼学习儒家思想,1879年开始接触西方文化。1882年,康有为到北京参加顺天乡试,没有考取。南归时途经上海,购买了大量西方书籍,吸取了西方传来的进化论和政治观点,初步形成了维新变法的思想体系。
1888年,康有为再一次到北京参加顺天乡试,借机第一次上书光绪帝,请求变法,受阻未上达。1891年后,他在广州设立万木草堂,收徒讲学,弟子有梁启超、陈千秋等人。
1895年,他到北京参加会试,得知《马关条约》签订,联合1300多名举人,上万言书,即“公车上书”,又未上达。当年5月底,他第三次上书,得到了光绪皇帝的赞许。7月,他和梁启超创办《中外纪闻》,不久又在北京组织强学会。
1897年,德国占领胶州湾,康有为再次上书请求变法。次年1月,光绪皇帝下令康有为条陈变法意见,他呈上《应诏统筹全局折》,又进呈所著《日本明治变政考》、《俄罗斯大彼得变政记》二书。4月,他和梁启超组织保国会,号召救国图强。6月16日,光绪帝在颐和园勤政殿召见康有为,任命他为总理衙门章京,准其专折奏事,筹备变法事宜,史称戊戌变法。后因慈禧太后的干预,维新运动失败,其具体细节目前尚有较大争议原来的格式太不规范,调整图片位置来规范条目版式。变法失败后,光绪皇帝被软禁,康有为之弟康广仁被杀,康有为得李提摩太牧师协助,坐重庆号到上海海面,再由英国领事馆职员协助在上海海面转船到香港,再由香港逃往日本,自称持有皇帝的衣带诏,组织保皇会,鼓吹开明专制,反对革命。为获得国际支持,他曾游历列国,会见欧洲各国君主。
辛亥革命后,康有为于1913年回国,主编“不忍”杂志,宣扬尊孔复辟。作为保皇党领袖,他反对共和制,一直谋划清废帝溥仪复位。1917年,
康有为和效忠前清的北洋军阀张勋发动复辟,拥离溥仪登基,不久即在当时北洋政府总理段祺瑞的讨伐下宣告失败。
康有为晚年始终宣称忠于清朝,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后,他曾亲往天津,到溥仪居住的张园觐见探望。1927年康有为病逝葬于青岛,但上此为正史所述;另有二说:慈禧太后遣之杀手下毒毒死(理由未见充分)与被国民党特务下毒毒害(未见有记载考证,康氏后人自述)。辞世后遗体曾暂厝李村枣儿山,1948年正式安葬与青岛,翌年10月举行康有为迁葬和墓碑揭幕仪式,文革期间康被视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保皇派,墓地被红卫兵掘开,并把其带有白发之颅骨游街示众,幸由守墓人再把其遗骨重新收拢;1985年12月27日再迁迁墓与立碑至崂山区中韩镇大麦岛村北浮山南麓的现址,现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家庭概况
元配张云珠,生下5个女儿,1922年去世。
二太太梁随觉(生有3女1子)。
三太太何旃理。
四太太市冈鹤子。
五太太廖定征。
六太太张光。
共有有6个子女(一生共有12个子女;真正长大成人的有二子四女):
长女康同薇,元配张云珠所生,嫁与麦仲华,共生育子女十一个,次子伟曾与女倩曾早殇,长子麦健曾,三子麦僖曾,十女麦像曾,十一女麦任曾(任职北京医学院)。
次女康同璧,元配张云珠所生,嫁与罗昌,子罗荣邦,女罗仪凤。
六女康同复,嫁与潘其璇,共生八个子女,长女潘庆端,长子潘庆贽,次女潘庆慧,三女潘庆昭,次子潘庆亮,四女潘庆乐,三子潘庆光,四子潘庆圭。
七女康同环,嫁与何永乐,育有子女三人,长女何康德,次女何康仪,幼子何康乐。
八女康同琰(殁)。
长子康同篯,妻岑德静,共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佑德,女佑宁,幼子佑明。
次子康同凝(继与弟有溥),妻庞莲。
进步思想
康有为的理想和政治主张主要在他撰写的《大同书》中得到体现。
近年对于康有为的历史地位存在着较大争议。由于维新变法(戊戌变法)后各派人士的自述常常出于政治宣传目的而颇多不实,使得这一历史时期的研究存在很大困难。
康有为的赋税思想
历史贡献
历史不能重演,但不同的历史时代却可能有相似的问题。19末、20初的中国与今天一样,都处在社会政治与法制的转型时期。因此,研究过去100宪法思想的发展,对今天的宪法学和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有深刻的借鉴意义。康有为是清末民初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在19世纪的最后几年,他领导了中国知识界的启蒙运动。先是1895年的“公车上书”,其后,他以进书和进谏的方式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康有为之前,从来没有一个思想家敢于像康有为那样把他们改革中国政治体制的建议和设想反复向皇帝提出。在我国历史上,他首次倡导了政治体制上的中西结合,最早在中国提出了立宪政体,并提出了具体的宪政方案:兴民权、设议会、进行选举和地方自治,在坚持儒家传统和帝制的前提下,逐步学习西方的立宪经验。康有为的立宪思想有很多保守的成份,但作为我们民族思想文化成果的组成部分,仍然应当重视。
一、康有为对中国宪法发展的贡献
康有为是中国第一批探索宪政的人,他的立宪思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1.依宪治国观念的引入。到戊戌变法以前,中国的封建制度存续长达4000年,不可谓没有法,也不可谓没有“以法治国”,但是法自君出,权尊于法;法律作为一种统治工具,拘束臣民而不拘束君主;引礼入法,以家族为本位而维护封建等级制。当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相继建立,自由、平等、博爱等人权概念在19世纪末传入中国之时,中国仍然是一个皇帝“口含天宪”,君权至上的社会。康有为第一次提出了包含限制君权意义的法律概念,即宪法。他认为国家的政体可以分为专制、立宪和共和三种。在专制政体下,“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而立宪政体则是“人君与千百万国民和为一体”。因此,“宪法”就是“维新之路”。早期出国留学或出使海外的中国人,也曾经提出应当改革内政、学习西方的政治体制,但往往是简单的制度引介,没有意识到宪法限制君权、对抗封建专制的作用。自康有为提倡君主立宪以来,直至清末立宪,虽然历经共和制、帝制以及民主、专制政体之反复,历任政府无不以立宪为立国之开端,无不以宪法记载一国政治的基本原则,这未尝不应归功于第一代倡导依宪治国者。
2.反对专制政体,主张君主立宪。在康有为时代以前,中国只有朝代更替,从无政体之变。自康有为始,君主专制作为一种政体受到挑战。康有为反对君主专制政体,主张君主立宪。他认为君主权威无限“大背几何公理”,主张“立一议院以行政,并民主亦不立。”又说,“君臣一伦,亦全从人立之法而出,有人立之法,然后有君臣。今此法权归于众,所谓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者也,最有益于人道矣。”由此,康有为在中国明确提出了作为资产阶级民主立宪理论基础的身份平等观。
康有为对立宪模式的选择在戊戌变法前后有所变化。戊戌变法以前,他提倡集权制的君主立宪,类似于日本和德国。但是戊戌变法之后,他提倡虚位君主,类似于英国。戊戌变法时期,他认为“变法”应“以俄国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前者意在强调其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后者则指日本明治维新后所确立的君主立宪制。直到1906年《法国创兴沿革》中,康有为还分析说,(法国与日尔曼)两国之创同时,而强弱异形于后,这主要是看君权是否能够集中而决定的。有人认为,康有为在辛亥革命以后仍然提倡君主立宪,是反对建立民主共和国,实际上是维护封建专制。笔者以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辛亥革命以后,康有为虽然主张君主立宪,但是所谓虚位君主,“是名皇帝,实非皇帝”,君主的权限由宪法规定,“宪法全由资政院起草决议,则全由民权共和至明”,并且宪法是“一国最上法、最高权”。在这一设计当中,专制政体下皇帝的立法权、行政权、人事权和军权都已有名无实,与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所提倡的君主立宪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虽然他反对革命派的共和政体,称民主共和制不适合中国国情,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民主共和与虚君共和同样是近现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表现形式。
从宪政发展史的角度看,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和宪政肇始于英国,其主要特征就是确立了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这种君主立宪制对于封建专制而言无疑是一次历史性的超越,直到今天,其历史意义是不应也无法否认的。因此,忽视历史的进程和时代特征而断言康有为辛亥革命后立宪思想的反时代性恰恰本身就忽视了其所处的时代特征,是一种以今人之观念强求于历史人物的评价。
3.提倡权力制衡的政权组织形式。合议与分权是在传统方面或理性方面对于集权统治进行限制的特别手段。它们共同促成了现代行政管理和立宪政治。作为世界宪政史最为恢宏的一幕的法国大革命,就曾经明确提出:“凡分权未确立、权利无保障的国家就没有宪法”。康有为很早就从理论上肯定了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理论的合理性。在戊戌变法之前所撰写的《实理公法全书》(1888年前)当中,康有为从几何原理出发,认为“以互相逆制立法,凡地球古今之人,无一人不在互相逆制之内。”他认为:“以一顺一逆立法,凡使地球古今之人,有彼能逆制人,而人不能逆制彼者。……则必有擅权势而作威福者,居于其下,为其所逆制之人必苦矣”。在代御史宋伯鲁草拟的《变法先后有序,乞速奋乾断以救艰危折》中,他又具体指出了三权分立的主要内容:“泰西论政,有三权鼎立之义。三权者,有议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也。夫国之政体,犹人之身体也。议政者譬若心思,行政者譬为手足,司法者譬如耳目,各守其官,而后体立事成。”同时,他反对机构设置重叠,认为中国之弊“在治地太大,小官太疏也。”
宪法中“分权与制衡”原则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最高统治权按类别和职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分别由独立的机关负责,同时它们之间又存在制约与平衡的关系;分权的第二个方面是国家结构形式上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与制衡。从康有为后来的变法实践和政论看,他对三权分立专门的论述不多。但是,他倡导议会政治,实际上是分君主之集权;提倡地方自治,则是主张地方分中央之集权。
4.民权思想与政治观。在康有为之前,中国虽然有“民本”思想,但是却没有民权思想。康有为吸收了西方自由主义的民主观,强调公民自治。
在《万身公法书籍目录提要及实理公法全书》中,康有为较为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民权观。他认为,人生来平等,同时又充满差异性,这些充满差异性的人是独立的,有自主权,应当“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对此进行规范。他不但主张长幼平等、朋友平等(治事门、论人公法),甚至认为君民之间也是平等的。在该书的君臣门实理(引说一条)中,他论述道:“民之立君者,以为己之保卫者也。盖又如两人有相交之事,而另觅一人以作中保也。故凡民皆臣,而一命之士以上,皆可统称为君”。把君主比作契约关系中的见证人,而不是以往以君主为一切社会关系的合法性来源,这在当时是一大思想进步。
以公民自治理论为基础,康有为主张实行地方自治。他认为:“中国地方之大病在于官代民治,而不听民自治”,“立法之意但以为国,非以为民,但求不乱,非以求治。……(因此)有大官而无小官,有国官而无乡官,有国政而无民政,有代治而无自治”。康有为所主张的地方自治,类似于“古者之封建也”,“但古者,乱世封建其一人,则有世及自私争战之患,此所以不可行也。今者升平封建其众人,听民自治,听众公议,人人自谋其公益,则地利大辟,人工大进……”。他还提出了具体的参照系,即“因乡邑之旧俗而采英德法日之制”,以“万人以上地十里者为一局,或名曰邑,……”⒂等具体设计。在当时,地方自治的提出是与中国传统的大一统国家结构形式相对立的。地方自治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减轻中央负担,并且在促进地方政治清明的同时形成对中央行政的牵制力量。不但如此,地方自治的基础是民治,这与中国历代的割据式自治或绅权和族权维持下的地方自治具有质的区别。从中国的法律和行政管理的传统看,维持国家秩序的规范当中不乏“治官之法”和地方规范,然而其出发点乃是“治民”而非“民治”。以“民治”为目标的地方自治始自康有为为代表的戊戌变法派的启蒙。
需要指出的是,康有为虽然提倡地方自治,却始终反对联省自治,维护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1920年,军阀混战,各地方纷纷独立,有人以美国、德国实行联邦制而富强,提出联省自治的理论。对此,康有为十分清醒地认识到,美国、德国之所以实行联邦制在于其建国之前,本为“久远分立之邦”,实行联邦制恰恰是为了统一。而中国自汉以后2000年,皆以统一立国,采联省自治,实则分邦裂土,“非自治而冒名自治”,实则军阀专制、“只有割据之军治,而民治无自而生,故军阀未除,自治二字不必假用”。康有为的这一论点的正确性后来为中国历史的发展所证实。
二、康有为宪法思想的局限性
首先,尽管康有为的立宪思想曾经启迪和影响了后来的宪法理论,但是,其中却存在许多保守主义的成份,主要表现在对君权的妥协以及对传统的、占统治地位的以礼治国、儒法合流思想的吸收。
其次,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派缺乏成熟的阶级力量的支持。恩格斯在评价空想社会主义理论时,非常深刻地指出:“不成熟的理论,是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虽然有人称康有为属于上层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但是迄今为止,几乎还没有确凿可信的史实足以证明,在戊戌变法以前就存在着一个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实际上,康有为的变法思想来源于中国19世纪转型期的特殊阶层,他们虽然反对专制体制,但是由于当时尚未形成独立的民族资本主义阶层,因而又不得不依附于专制体制中的开明官僚。正因为如此,改良派为推动立宪所采取的行动具有软弱性。戊戌变法以前,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立宪派投靠帝党,而帝党由于缺乏实力,随时准备与守旧派妥协,从而导致“新政”失败。戊戌变法之后,他们仍然寄希望于清政府内部的改革。辛亥革命之后,康有为又因主张帝制和复辟而不见容于新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阵营,始终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第三,康有为对西方的立宪政治缺乏价值上的深刻认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康有为对西学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器物”论的基础上,他还不能把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与封建的开明政治严格区分开来。就宪法的来源看,立宪主义包括立宪的价值学说和立宪的规范形式两方面,其中宪法的价值尤其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相伴生。它是一个“新开端”,反映的是新生的获得胜利的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康有为的立宪理想则是从社会进化论出发,希望调和君权与民权之间的矛盾,减缓新生力量对封建专制的冲击,维护旧体制。
因此,康有为对宪法的理解是有内在矛盾的。一方面,他强调宪法是“维新之始”;另一方面,又说宪法是传统的延续,认为中国的文教礼俗即英国的不成文宪法。⒇这实际上是混淆了两种传统:民权传统和君权传统,仅仅把它们统一在“法治主义”或者“宪法”的规范秩序当中。实际上,资产阶级宪法之不同于“古典”的(希腊城邦或罗马共和国时代)的宪法,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它们所强调的宪法的精神不同。例如,激进的潘恩就十分强调宪法一词的政治意义,认为宪法不仅规范政府的组织形式,更是保护民权不受政府权力侵犯的立法。康有为虽然认识到民权的价值,但是在权利的实现与权力的效率之间发生冲突时,他就难免要为“效率”牺牲原则。
例如,在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答人论议院书》中,康有为说:“君犹父也,民犹子也,中国之民皆如幼童婴孩,问一家之中,婴孩十数,不由父母专主之,而使幼童婴孩自主之,自学之,能成学否乎?必不能也。敬告足下一言,中国唯以君权治天下而已,若雷厉风行,三月而规模成,二年而成效著”。在设立议院的问题上也是如此。康有为一直称赞西方的代议制,但是他主张设立的制度局、集意院、懋勤殿等都属于君主的智囊机构,而不是民选机构。不但如此,议院作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权力机构,是作为封建君权的对立物而出现于历史舞台之上的。然而,康有为和当时中国先进的思想家往往是从“通下情”的角度来认识其作用的。这样一来,议院的设立并不否定封建君权,相反倒成为强化封建国家机器的有效机制。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其宪政实践的诸多两难困境。
三、康有为立宪思想的来源
休•塞西尔认为,英国近代保守主义有三个主要来源,即人类的天生的守旧倾向、王党主义和帝国主义。撇开“人类的天生的守旧倾向”不论,分析康有为的宪法思想发展可以发现,康有为的立宪思想主要来自两方面:孔教传统与“同治情结”。
光绪八年(1882年),康有为自京应试返南海,“尽释故见”、开始“大讲西学”。康有为这一时期所接触的西学,仍然以游记和历史为主,并没有使他放弃儒家正统观念,而是对传统的儒教进行了“扬弃”,做《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汤志钧在评价近代经学在中国的地位时曾意味深长地指出:“把封建经学进行改造,……冲荡了封建势力,促进了思想解放。……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持‘中体’,也只能说要‘西用’;资产阶级由‘革政’到‘革命’,也和儒家经学有关。经学的改造,是近代中国社会的动荡在思想领域中的反映,而经学在近代中国还能起它‘改造’的作用,又说明它的传统影响还是很深。”
由于坚持儒教正统,康有为有意识地摒弃了盛行于近代西方国家的某些民主观念。例如,他从中西文化渊源的不同出发,指出:“中西之本末绝异有二焉:一曰势,一曰俗。二者既异,不能以中国之是非绳之也”。虽然他当时主要是为了批评“中国……秉礼而日弱。泰西……尊贤而能强”,但终究认为“幸先圣之学,深入于人心,故时清议能维持之朝居矣。
不然,由今之法,不能一辛亥革命后,他更痛心疾首地谴责:“今之共和,非革清朝之命,实革孔子圣教之命,黄帝民族之命,故可惊可痛,莫此为甚也。窃惟方药不论补泻,惟在能起沉疴;政体不论君民,惟在足以立国。盖身有老少强弱之异,决无万应之单方:国有历史风俗之殊,,难全从人而舍己。若误行之,可以死亡。今中国群医之误,几以共和之方杀中国,成效已毕见矣”。又说:“万国礼教主无不跪,中国民不拜天,不奉耶、会,又不拜孔子,留此膝何为?”这和他后来“引孔入宪”的作法是一脉相承的。
康有为保守主义立宪思想的第二个来源是其“同治情结”,这是中国的王党主义。在《七十赐寿谢恩折》(1927年)中,康有为称:“臣海滨鄙人,文质无底,虽十三世为士,而门非华腴,既四十岁而无闻……先帝……择臣于侧陋冗散之中,咨臣以变法自强之业,谕臣专折奏事,由是感激,竭尽愚忠。”此后,当梁启超企图与革命党合作时,康有为强烈反对,指责梁启超辜负圣恩。康有为所主张的变法,仍然是一种统治阶级内部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一种自我“革政”,并未上升到革命。如果说“制度局也罢,懋勤殿也罢,都是百日维新时康有为借以寄身,借以参与到清中央政权中去指导变法的机构”,那么在辛亥革命之后,帝制既已被推翻,他仍然坚持维护君主的利益,直至策动复辟,则充分表现出其保守的一面。
最后,辛亥革命以后政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也使康有为对共和制丧失信心。辛亥革命之后,军阀混战、各派轮流执政,康有为曾感慨万千地说:“吾用法国责任内阁之制,则总统、总理日相争轧,黎宋卿、冯华甫、徐菊人之与段祺瑞,至于之战德国、战湖南。甚至于军事二十一条与日本为争具,前几亡国,后起争裂,幸而德败美胜,日本解约,否则中国亡之久矣。此法国共和制之不可行也。瑞士七总裁制广东行之,岑、伍、孙、唐争祸至今,瑞制又不可行矣。……十二年来号称共和,而实共争、共乱、共杀,以召共管而已”。因此,他认为民国是以“秦始皇专制之戮,而冒称共和,……。”本来就对君主制存有怀旧之心的康有为,经过辛亥革命后十几年的政治现实,再次对民主共和制失去信心,转而支持复辟帝制,反对当时的民主共和。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深刻地指出:“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康有为是近代中国第一个举宪法的旗帜对封建专制进行质疑和挑战的学者和改革家。虽然他的改革思想具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作为近代中国宪法思想启蒙的第一人。正如卡西勒在评价欧洲的思想启蒙时认识到,从历史上看,尽管启蒙哲学热衷于进步,并力图粉碎旧法律的框架,建立新的人生观,然而它所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却是屡屡返回那些哲学的老问题上去。这种一方面和近古和现存的秩序作斗争,但另一方面又不断回到古代思潮和问题上去的两重性同样可以用来理解康有为在宪法问题上的局限性和进步性。进一步来看,康有为试图结合儒家思想传统和西方立宪主义的努力虽然成为一幕“悲剧性的历史”,但是作为一种方法,移植和借鉴国外的法学经验,并兼顾本国国情的思路,却被后来的学者所继承,直到撒大士大夫似的。
四、康有为的书学思想
后人了解康有为,大多基于“戊戌变法”。事实上,康有为在书法艺术方面所作的贡献,绝不比他在政治舞台上的作为逊色。他不仅是位杰出的政治家,也是继阮元、包世臣后又一大书论家。他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所著的《广艺舟双楫》从理论上全面地系统地总结碑学的一部著作,提出“尊碑”之说,大力推祟汉魏六朝碑学,对碑派书法的兴盛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因为康有为的一生,当时与后世皆褒贬不一,颂之者称他是改革家,“广厦长素究为谁?南海先生康有为。治学公羊张三世,上书清帝凡七回。论性劝学长兴记,万木草堂立学规。人类公理大同书,不忍为仁孟子微。”贬之者称其为保皇党,章炳麟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对他的保守思想就有很多批判。这其中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没有和谭嗣同一样选择杀身成仁,而选择了逃亡。康有为作为晚清社会的活跃分子,在倡导维新运动和领导戊戌变法时,体现了历史前进的方向,当他在民国初年为尊孔复古思潮推波助澜,与袁世凯同流合污,充当帝制复辟运动的精神领袖时,就站到了历史的对立面,从政治巨人蜕变为现实的侏儒。
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开始周游列国。目前在瑞典惊现“康有为岛”,足以见证他游历之广,康有为由此成为中国近代史中伟大的旅行家之一。吴昌硕曾给他刻一枚印章:“维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经三十一国,行六十万里”。他周游列国的经历,拓展了他的胸襟与学识,这在近代知识分子当中是屈指可数。而在他的学生中,梁启超、王国维、徐悲鸿、刘海粟和萧娴等,在文艺领域内都有建树,说明康有为也是伟大的教育家。
康有为以晚清书法巨子身份,对帖学一系作全面否定,大肆鼓吹“尚碑”意识,造就一代新风,提出“卑唐”,将有唐数百年来书家创作一笔抹杀,终觉太过偏激。大凡有成就的理论家很难成为创作大家,因为理论和实践之间既有相辅相成的一面,也有相矛盾对立的一面。理论需要冷静的逻辑分析,创作需要发自心胸的激情,理论强调公正,创作必须“偏激”,才能显现个性的建立。自古以来,象孙过庭、苏轼和米芾这样的理论实践均有极高造诣的双栖人物极为少见。康有为振聋发聩的理论是为自身创作服务立言。以他在政坛上曾经叱咤风云而最终遭惨败流亡的情况看,以胸中郁勃不平之气作书,不会倾心于柔媚一路的赵董一流,也是情理中的事。况且在他出生之前,碑学的发展已是风起云涌。康有为不能容忍帖学的存在,即使象赵之谦这样以帖写碑的人都逃脱不了频频讥讽,而他却对张裕钊则大加称赞,不惜抬举到“国朝第一”的高度,他的偏激之处由此可见,同时也说明,他的偏激也造成了很多的失察之处,但必须辨证地看,正是他的偏激使碑学发展达到了崭新的历史高度。
就康有为的创作而言,对《石门铭》和《爨龙颜》用功尤深,同时参以《经石峪》和云峰山诸石刻。书写上以平长弧线为基调,转折以圆转为主,长锋羊毫所发挥出的特有的粗茁、浑重和厚实效果在他书作中有很好的体现,迥然异于赵之谦的顿方挫折、节奏流动,也不同于何绍基的单一圆劲而少见枯笔,这是他的别开生面处。至于线条张扬带出结构的动荡,否定四平八稳的创作,也是清代碑学的总体特征表现。就创作形式上来说,以对联最为精彩,见气势开张、浑穆大气的阳刚之美。逆笔藏锋,迟送涩进,运笔时迅起急收,腕下功夫精深,从中也可以看出康有为的运笔轻视帖法,全从碑出。转折之处常提笔暗过,圆浑苍厚。结体不似晋、唐欹侧绮丽,而是长撇大捺,气势开展,饶有汉人古意。也有人认为这是表面上虚张声势的火气,潘伯鹰先生评说康有为的字“象一条翻滚的烂草绳。”认为康有为线条没有质感,滥用飞白,显得很虚浮。
康有为在笔法上力倡圆笔,反对方笔,这是造成他笔法单调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常常起笔无尖锋,收笔无缺锋,也无挫锋,提按不是很明显,线条单一,缺少变化。粗笔时见松散虚空,不够凝敛紧迫,当是一病。用墨上缺少变化,表现形式不足,起笔饱蘸浓墨,行笔中见飞白,仅此而已。从他的中堂作品来看,章法方面落款常有局促之意,这是对帖学否定所致,实质上他早年日课,还是以欧虞为主的。
综合来看,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发动了近代书法领域内的一场深刻的“变法”运动。相比较而言,他的书法创作胜过阮元和包世臣,但就他自身而言,创作和理论成就相比,还是有段差距,他并不是最杰出的碑学实践者。
流亡生涯
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后,清政府四处通缉维新派人士,维新派领袖康有为不得不流亡海外躲避灾难,前后共在国外漂泊了16年。在此期间,他“身旅外洋”而“心忧中土”,经常饱含热泪,回望神州,时刻为祖国的命运担忧。
差点被赶下大海,与孙中山谈判破裂
1898年10月27日,康有为乘英国客轮“重庆”号逃抵日本。当他要上岸时,却遭到日本政府的刁难。与他在维新时期受到日本政界广泛欢迎的情形大不相同,日本的山县有朋内阁认为,中国的维新运动已经失败,维新派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已经难有作为,因此对康有为态度十分冷淡,甚至拒绝康有为在神户上岸。无奈之下,康有为只好写信给自己在日本的弟子欧榘甲求助。此时,清朝驻日公使李盛铎已得知康有为来到日本,他立即致电清政府。慈禧太后旋即命令李盛铎派密探秘密跟踪康有为,并伺机抓捕他。
日本的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在这样险恶的情势下,日本政府不准康有为登岸的命令,无异于帮助清政府共同谋害康有为。在品川弥二郎等日本人士的力争下,康有为终于得以入境。
当康有为刚到日本时,孙中山也正在日本招兵买马,准备发动革命推翻清政府。日本人想借此机会促成革命派与改良派的合作,孙中山为扩大队伍也非常希望争取改良派。于是,在日本人宫崎滔天(宫崎寅藏)、平山周居间联络下,孙中山多次与康有为商谈合作事宜,要求康有为放弃保皇改良主张,实行“革命的办法”来拯救中国,携手推翻清王朝。但康有为坚持“不忘圣上(光绪皇帝)知遇之恩”的顽固立场,拒绝与革命派合作来对抗清王朝,谈判最后无果而终。
在日本期间,除了参加政治活动外,康有为也经常到一些亲朋好友家串串门,在与朋友们的交往过程中,他诙谐幽默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有一次他应邀参加华侨梁渭家的婚礼。在闹洞房时,兴致勃勃的康有为即兴作出一首有趣的诗句,写出“司月二大旦牛住了”几个大字,并邀请闹洞房的亲友宾客在每个字上加一笔,组成一句贺词。后来,在康有为的暗示下,新娘在“司月二大”四字上各加一笔,新郎在“旦牛住了”四字上各加一笔。新娘和新郎添加完后,康有为让他们齐声读出。新娘新郎两颊绯红,难于启齿。康有为朗声读道:“同用工夫早生佳子。”引起在场宾客的哄堂大笑。后来,康有为成了另一场婚礼的主角,娶了一位日本妻子。
与美国华裔喜结连理,偕女儿骑马攀登雪山
1899年春,康有为离开日本来到加拿大的温哥华。此后,他在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居住了两年。华侨冯俊卿帮他在加拿大购置了房屋,进行了装修,并给房屋取了一个古色古香的名字“廖天室”。此处岛屿众多,周边则是皑皑的雪山。康有为每天游一个小岛,泛舟吟唱,饱览北美的奇异风光,不过他心里仍想着家乡故园。此间,孙中山等多次与康有为接触,就合作之事反复商谈,但由于康有为坚持保皇,谈判没有成功。
康有为在美国的生活更为多姿多彩了。一次他在北美华侨中进行演讲时,年仅17岁的华裔姑娘何金兰(又名何旃理)深深为他的才华所倾倒。当时康有为正想找一个通晓英语的女子为伴,以帮助他到各地去访问游说。在朋友的撮合下,49岁的康有为与何金兰结成秦晋之好。婚后两人生有一子一女。后来他们相偕游历欧洲各国,每到一地,都由何金兰做翻译。不幸的是1914年何金兰患猩红热去世,年仅24岁,给康有为留下了无尽的痛苦。康有为在墨西哥住了半年,认真考察了那里的风土人情和人文地理,他对印第安文化尤为感兴趣。通过研究,他大胆推测印第安人可能是中国人的后裔,引起了历史学家的注意。
1902年,康有为又移居印度北部山城大吉岭。这里离喜马拉雅山不过80公里。他在女儿康同壁的陪同下,骑马攀登喜马拉雅山南麓,在“世界屋脊”上走了九天,体验了一段非凡的探险生活。
考察欧洲资本主义,招募海外保皇军队
比之在世界其他大洲的活动,康有为在欧洲的经历要更丰富一些。他曾七赴法国,八游英国,十一次出入德国,还游历了意大利、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希腊等国。
康有为对意大利和瑞典的游历印象最为深刻。1904年6月,康有为到达意大利。在罗马,他参观了雄伟壮观的古代建筑和现代化的工厂。所见所闻使他不由感叹资本主义经济和文化的先进,但他也看出资本主义的一些弊病:比如街头经常可以看到乞丐,居民贫富差距比较悬殊。
康有为游历期间一直没有放弃拯救光绪帝的行动。他在海外成立了“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甚至招募了一批“保皇军”。康有为曾在英国、美国到处游说集资,建立“保皇会”的分部。为了使“保皇军”更正规、更有战斗力,他邀请了美国人李荷马来训练“保皇军”,并且“代表中国皇帝”封李荷马为“大将军”,发给他一套大清帝国的“将军服”。但没过多久,李荷马突然转而支持孙中山,成为孙中山的军事顾问,立志要推翻清王朝。
投资地产一夜暴富,民国建立心灰意冷
为了筹集环球旅行的费用,康有为在游历考察的同时,也从事起商业活动,做起地产生意。1906年春节,康有为访问墨西哥时,当时墨西哥城正筹款修筑有轨电车,康有为利用各地华侨提供的捐款,购置电车轨道经过之处的地产。不久以后,这些地产价格上扬好几倍,让他净赚10多万银元,约合今天的700多万元人民币。
康有为还通过撰写文章、发表演讲,进行一些公益活动来获取经费。他的这些活动很有成效,不但化解了自己的财政困难,还拿出很多钱来资助亲友。比如,他每年付给梁启超和他的家人5000银元。
辛亥革命后,中国皇权被彻底废除,对康有为的通缉令自然也解除了,他返回国内并积极鼓吹保皇复辟。在与张勋联手复辟清王朝失败后,康有为心灰意冷,反复游走于国内外,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几乎消失了。康有为回国后,曾请著名篆刻家吴昌硕刻过一枚朱文小字印章,别开生面地写道:“维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经三十一国,行六十万里。”这二十七字生动地概括了他游遍世界的生涯,也刻印出了他在中国人走向世界方面创造的新纪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康有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到过世界各地最多、接触各国人物最多的一个超级旅行家。
故居概况
康有为故居由康有为纪念馆、康有为故居、康氏宗祠、澹如楼、松轩、荷塘等主要建筑和景区组成,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康有为纪念馆共由两层展厅组成,展出了康子从少年时代刻苦求学,青年时代立志报国,中年时代布衣上书,请求变法维新挽救民族危机,变法失败流亡海外以及办强学会、著书立说等波澜壮阔的人生,从中可以了解到一代伟人康有为为寻求真理的奋斗轨迹,具有深厚的文化历史底蕴。
康有为故居又名延香古屋,建于1858年,康有为诞生于古屋。故居为一间一厅两房两廊的青砖镬耳屋,是珠江三角洲典型的清代民宅。延香古屋采用青砖墙橼木结构古色古香。古屋大厅用黑色木板搭建了阁楼两廊中间留有天井,古屋采光足通风好,冬暖夏凉环境非常舒适。延香古屋是保留完好的一处清代建筑,具有很好的观赏和研究价值。在这座故居中,康有为饱读中西书籍,初步形成了维新思想体系,并在此处撰写了至今仍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论著《大同书》初稿。康有为在故居中度过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青少年时期。故居也因此被赋予丰富的文化内涵。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康有为故居经过不断修复,逐步形成以康氏宗祠、大同牌坊、澹如楼、松轩和荷塘在内的配套设施和景点。进入有为故居,绿树掩映、荷香沁人。清晨,千余只小鸟在树上欢唱晨曲,池塘绿波荡漾,自然景观美不胜收。
自1995年至今,康有为故居先后接待海内外游客12万人次。许多慕名而来的游客都称赞保持乡村特色、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康有为故居是一处难得的名胜。
康有为是佛山市迄今为止屈指可数的一位闻名全国,乃至海外的历史名人。毛泽东称之为代表了在中国共产党诞生前向西方寻求真理的“先进中国人”,而广大专家、学者认为,康有为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最后一位圣哲。康有为作为中国近代文化史上的代表人物,其故居蕴藏着巨大的开发潜力和开发价值。
近期,南海区有关部门从保护和开发旅游资源的角度出发,重新规划开发故居的方案已经出台,经过进一步的开发,康有为故居必将成为一处集彰显政治、经济和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